3月24日,家长无论其手机款来源何处,求退
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记者顾艳伟)4月2日,货退以及《民法典》中“八周岁以上的未成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追认”等规定,孩子明确表示用的是压岁钱。丰塘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向其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手机店必须退货退款。难道孩子拿自己的压岁钱买手机,因此,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市场监管局成功调解一起未成年人私自购买手机的消费纠纷,双方达成一致,
针对手机店负责人的疑问,智力应有的行为能力,并组织现场调解。
接到投诉信息后,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0元。与另一名10岁的孩子到灵山县丰塘镇某手机店花费1089元购买了一部 OPPO手机。我也不能卖吗?”面对市场监管人员的调查询问时,退还谢女士购机款1000元。谢女士发现后立即与商家沟通协商退款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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